您好!欢迎来到山东理工大学生命与医药学院
  •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中心  通知通告
  • 信息中心

    转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799

          现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转发,请毕业生认真查看。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doc

    版权所有:山东理工大学 生命与医药学院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