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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次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6浏览次数:652

    各院(部)团总支、全体同学: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育优秀的学生创业项目,加强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学生创业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鲁理工大政发[2009]34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第二次征集学生创业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创业项目的申报采取学生自主申报、专家教师推荐或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等方式进行,主要受理科技发明成果转化、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商业运作等项目。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项目在校内竞赛结束后参赛主要成员自愿申报或授权他人申报。

    2、创业项目可由个人或团队设计,人数不得超过7人,一般不少于3人。创业项目的负责人(申报者)必须为大三或者大四的学生。

    3、创业项目要创意新颖、操作性强。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见效快、风险小。

    4、创业项目的申报者需要提交《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创业计划书范本》(书写要求详见附件2

    5、校团委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上报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

    6、根据本次评审成绩和孵化园现有项目的运营情况,建立学生创业项目库。孵化园在孵项目采用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调整时,创业项目库内的项目优先考虑。

    7、入驻创业项目确定后,学校将通过提供场地、技术、资金支持等方式进行培育。

    8、《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需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9、已参加校内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只提交申请表即可,团委将根据竞赛结果进行项目选拔。

    10、申报时间:2010123日—1210

            报送地点: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办公室(大学生艺术中心320室)。
                      电子邮箱:kechuangzhongxin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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