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2010-2011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工作现已启动,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学生申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山东 省籍学生。
2 、 做好贷款资格审核。 各院部要 严格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
3 、申请贷款金额: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以前申请办理过的同学,如仍有贷款需求,要再申请。一定要把初次和再次贷款的学生信息都录入系统。
5 、申请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参见下表)。
学制类型 | 年级 | 最长贷款年限 |
专科 (三年制) | 一年级 | 13 |
二年级 | 12 | |
三年级 | 11 | |
专升本 | 一年级 | 12 |
二年级 | 11 | |
本科 |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 14 |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 13 | |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 12 | |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 11 | |
硕士研究生 | 一年级 | 10 |
二年级 | 9 | |
三年级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