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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近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4浏览次数:491

    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2010-2011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工作现已启动,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学生申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山东 省籍学生。

    2 做好贷款资格审核。 各院部要 严格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

    3 、申请贷款金额: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以前申请办理过的同学,如仍有贷款需求,要再申请。一定要把初次和再次贷款的学生信息都录入系统。

    5 、申请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参见下表)。

    学制类型

    年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专科

    (三年制)

    一年级

    13

    二年级

    12

    三年级

    11

    专升本

    一年级

    12

    二年级

    11

    本科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14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13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12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11

    硕士研究生

    一年级

    10

    二年级

    9

    三年级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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