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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学院“科创标兵”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者:生命-教学科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219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表彰创新创业活动中的优秀分子,学院决定开展“科创标兵”评选,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并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获校级以上奖励;在有正式刊号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有发明专利;在校内外各类孵化机构成功入驻或在工商行政部门取得营业执照。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评选程序

    1、学院“科创标兵”评选不超过10名,于每年9月份组织评选。

    2、学生申报。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或获奖证书,报学院团总支。

    3、团总支评定公示。学院团总支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评定,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奖励

    学院为“科创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本学年内不得参与以上奖励的评选。

    五、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请申报的同学于111日上午10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生会办公室242

        电子版发邮箱:crt17853319565@163.com

    “科创标兵”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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