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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生命-团总支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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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规定,现将2019届毕业生评优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额

    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公示三天。

    二、材料报送

    班级422前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23,一式一份)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13号教学楼240室。

    三、评选要求

    班级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认真审核填报信息,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20%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3)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30%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417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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