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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生命-团总支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次数:668


    各班: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结果报送

    1.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学生信息核对填报工作,本、专科学生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评优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10)。

    2.1020日前,各班按照要求(附件1-8)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及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辅导员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名单须经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学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2.学院学生会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

    二、关于第四届十佳班集体、第十八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条件

    1)十佳班集体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评选条件补充如下:①被评选为2020-2021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②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③班风积极向上,学风优良,朝气蓬勃,健康文明;④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⑤班级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⑥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班级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十佳大学生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

    2.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五有”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召开评选会(学生代表不少于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且需涵盖全部年级)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1名学院候选人。

    3.学院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校评选。

    5.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结果报送

    1031日前,请各学院根据要求(附件2)将下列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1.十佳班集体审批表;

    2.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信息采集表;

    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4.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获奖情况一览表及统计表;

    5.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学院推荐材料;

    6.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简介;

    7.“双十佳”评选情况的报告;

    8.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近期彩色生活照和2寸蓝底证件照。

    (三)学校组织评审

    1.学生工作处牵头组建考察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名单并公示。

    2.学校组织评审会,通过公开答辩、评议等方式评选产生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建议当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当选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作为当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

    2.参评班级或个人的先进事迹、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评审结束后,由候选人带回。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

    附件1: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rar

    附件2: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rar

    生命与医药学院团总支

    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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