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研究生,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并激励我院本科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捐资设立“金城医药奖学金”,为管理和使用好这笔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城医药奖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和本科生励志奖学金两类,共20万元,分4学年发放,每学年评审1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发放。
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手续。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录取到我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获得一等奖学金4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入学综合成绩或英语水平达到学校免修基础英语条件,可获得一等奖学金4000元或二等奖学金2000元。
第三章 评审原则与程序
第五条 奖学金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第六条 评审程序
(一)公布名额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公布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和本科生励志奖学金名额。
(二)个人申报 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生命与医药学院“金城医药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三)班级推荐 班级汇总本班级申请人提交的《生命科学学院“金城医药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
(四)学院评议 学院成立“金城医药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议,确定获奖学生初步名单。
(五)公示审批 学院将获奖学生初步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批。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奖学金通过学生缴费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学院召开表彰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 奖学金的评选、审核须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若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或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则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条 奖学金评审小组认真做好奖学金的管理、评审和监督工作,资金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同时接受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确保奖学金足额发放到位。因当年名额空缺无法足额发放的,相应金额自然转入下一年度评审发放。
请申报的同学于11月18日上午10点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13教261,逾期不再受理!
生命与医药学院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