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以下简称《奖励条例》),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奖励条例》中对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的规定,做好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以参评班级总数和参评总人数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名额详询辅导员)。
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鲁理工大党办发〔2022〕10 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第六款和第七款之规定,退役复(入)学学生在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获得“嘉奖”的,奖励600元(从学院单项奖经费中优先列支)。退役复(入)学学生在复(入)学后第一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的,授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名额。推荐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退役”。
4.学生在最近一次体质测试中未及格,即为未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符合评选条件。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结果报送
1.本次评优工作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10)。
2.10月8日上午11点前,各班按照要求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附件1-8),将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纸质版报至13教26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myyyxy123456@163.com。
二、关于第七届十佳班集体、第二十一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奖励条例》中对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的规定,做好十佳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的组织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召开评选会(学生代表不少于本院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且须涵盖全部年级)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1名学院候选人。
3.学院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校评选。
4.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结果报送
10月9日11点前,请参选班级将附件2内各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辅导员,报送要求见附件2内《“双十佳”评选材料汇总表及要求》 。
生命与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