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
(二)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一)申请及资格审查
1.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结合个人实际,确定申请项目,向学院提出申请。(需提供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2.辅导员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条件却未申请的学生查明原因,确定最终申请学生名单。
(二)评议工作
成立学院评议小组,由学生工作人员、各年级学生代表、部分教师代表组成,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对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
(三)公示上报
在本院范围内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申报材料需在对应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报送,详见附件1,逾期不候:
1、有关奖助项目申报纸质材料需于固定时间段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13教213室)。
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3379679061@163.com
(二)评选时请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
(三)按照“应助尽助”的资助原则,上学年未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再次申请资助者,原则上要给予相应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档案,记录学生所获各类奖助学金、参加勤工助学等,做到精准掌握学生受助情况。
(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高校公费师范生如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专项资助,每人3300元标准,资助经费省里已单独拨款,不占用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
(五)学校启用线上申请系统。线上申请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的“奖助学”“助学金”模块进行。具体录入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六)监督反馈。学校、学院统一开设监督反馈渠道,专门接收有关奖助学金的举报、监督:
邮箱:sdutsmtzzh@163.com电话:2786112、278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