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一步激 发大学生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勤于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24〕 13 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评选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和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体质测试达标;
4.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二)本科生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和先进 个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国家级 A+类竞赛二等奖(铜奖)及以上前 2 位做出重要
贡献的团队骨干;
(2)国家级 A 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团队负责人;
(3)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且在其它学术期刊发表 并被 SCI、SSCI 收录;
(4)首位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5)在带动就业、上缴利税等对社会有较大贡献的创业项目。
2.申请“科技创新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国家级 A+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前 2 位做出重要贡献的团 队骨干;
(2)国家级 A 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团队负责人;
(3)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且在其它学术期刊发表 并被 EI 收录;
(4)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前2 位成员。
3.申请“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国家级 A 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负责人、省级 A+类竞赛三等 奖及以上前2 位团队骨干;
(2)省级 A 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前2 位团队骨干和三等奖团队 负责人;
(3)国家级 B 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负责人;
(4)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并被 SCI、SSCI、EI 收录 的团队成员,普通核心期刊前 2 位作者,非核心期刊专业相关论文 首位作者;
(5)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前2 位团队成员,授权国家实用新型 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团队负责人;
(6)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前 2 位团队 骨干、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负责人。
(三)研究生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和先进 个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位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二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
2.申请“科技创新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首位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一等奖;
(2)首位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 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三 等奖。
3.申请“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首位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二等奖或三 等奖;
(2)首位获得国家级 A 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首位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二、有关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 ”评选 10 人(研究生 1 人);“科技 创新标兵”评选20 人(研究生 1 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500 人 左右(研究生 50 人左右)。所有作为认定依据的学习成绩及奖项均 应为 2024 年度(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所取得。 所有的竞赛成绩均需《2024 年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本科)》和《2024 年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研究生)》 中所 列赛事。
2.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3.“创新创业之星 ”和“科技创新标兵 ”需提交申请表(附件 1 和附件 2)和汇总表(附件 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 1 份,同时需提 交纸质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只需原件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确保清 晰即可,无需上交原件。其中, 证明材料分两类:一类是必备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一类是附加材料:申报条件之外的 创新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省级以上)。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只需提交汇总表(附件 3)电子版和 纸质版即可,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学院保留备案,无需上交。
4.学院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审核材料,将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 3 天。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 资格并给予相关通报。
5.“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 ”、“科技创新标兵 ”和“科技创新 先进个人”不得重复申报,未评为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的同学自动 评为科技创新标兵的候选人,未评为科技创新标兵的同学自动评为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各类评奖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人员要对应并按年 级、班级排序。
6.于3月27日中午12点前务必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 人物”和“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汇总表,“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汇总表及个人申请证明材料(电子版,证书或通知名单或相关单位证明等扫描件;纸质版只需要交申报表,交至13教213室)一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mxykc2023@163.com,逾期上交将不予评选。申请人需加QQ群1041202944:逾期上交将不予评选。
7.创新创业学院和研究生工作部将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认真 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议后,拟定 2024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 星 ”、“科技创新标兵”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名单,经学校研究 后,发文表彰,并颁发相应证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限于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
1.参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2.首位发表论文(不含会议论文),需是本专业的期刊论文,需 提供论文全文复印件,EI 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SCI 论文提供分区 证明(JCR 大类分区),SSCI 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
3.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和全文复印件。
4.创业类,需提供所创办企业的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缴纳税 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附件:
1.2024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 ”申报表
2.2024 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标兵 ”申报表
3.2024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 ”、“大学生科技创新标 兵”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3: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科技创新标兵”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汇总表.xls
生命与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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