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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行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 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院团委、学工办发布时间:2025-05-06浏览次数:12


    为进一步聚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深化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研究生函〔202213号),现就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研究生

    二、优秀学术成果类型

    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学科竞赛奖励、标准专利、科研成果奖励等。

    三、优秀学术成果的时间要求

    (一)非2025届毕业生: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2025届毕业生:202411日至2025430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四、优秀学术成果的具体要求

    (一)学术论文类优秀学术成果。

    1.2025届毕业生:成果必须已公开发表(有准确的刊物卷期号和出版时间);其中以SCI分区、EI检索认定等级的论文须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对于录用通知、网络首发的论文、在线发表(Online)的论文、检索期刊中已公开发表但尚未收录检索的论文、已被收录检索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情况不得申请。

    2.2025届毕业生(20256月底毕业):

    1)成果必须已公开发表(有准确的刊物卷期号和出版时间);其中以SCI分区、EI检索认定等级的论文须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

    2)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检索期刊公开发表而暂未被收录检索的论文或已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审核的基础上由学校予以复核并审定等级。对于录用通知、网络首发的论文、在线发表(Online)的论文等情况不得申请。

    3.2025届毕业生(20256月底不能毕业但202512月底前毕业)

    1)成果必须已公开发表(有准确的刊物卷期号和出版时间);其中以SCI分区、EI检索认定等级的论文须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

    2)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检索期刊公开发表而暂未被收录检索的论文或已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审核的基础上由学校予以复核并降1档认定等级。对于录用通知、网络首发的论文、在线发表(Online)的论文等情况不得申请。

    (二)标准专利类优秀学术成果须为已颁布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和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不得申请。

    (三)高水平学科竞赛和科研成果奖励类优秀学术成果须已获得获奖证书原件,正在公示期或者没有证书原件的不得申请。

    (四)学术专著须为已公开出版的著作。

    五、相关程序

    (一)学生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支撑材料和承诺书(见附件4)。

    (二)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分管领导、相关负责老师、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组成,其中小组中的学生成员须遵守回避原则。

    材料审核小组重点审核申请人填报信息是否准确、申请人是否为一作、相关成果是否在时间要求范围内、是否重复申报等情况。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完毕后,根据导师对相关成果团队成员的权重分配汇总相关材料。

    (三)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相关成果确定层次、匹配分值,按照量化分值等评议确定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人员。其中一等奖获奖人员的成果中须至少有1项成果单项为300分及以上分值(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奖励、专著等成果的定档计分依据以《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4号)、《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6号)等文件为准;学科竞赛成果的量化计分以《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研究生函〔202212号)为准)。

    (四)公示。公示内容为附件1和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评定结束后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结果、相关支撑材料(竞赛类、专利类、科研成果类的证书原件,论文类的相关支撑材料,专著类原件)和总体情况说明报研究生工作部。

    六、材料报送

    (一)提交申请材料包含:

    1.附件1××学院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获奖人员统计表》和附件2××学院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信息统计表》

    2.申请人的支撑材料。其中学术论文类已经正式公开发布且已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的在附件2中如实、准确登记相关信息,无须提供其他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检索期刊公开发表而暂未被收录检索的论文或已被收录检索(有确定的检索号)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论文全文的打印纸质版,首页由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科研奖励等须提供证书原件;学术专著须提供著作1本。

    (二)报送时间:20255711:00前报送。

    (三)报送地点:13261办公室。

    七、相关说明

    (一)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必须是优秀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牵头申请(团队竞赛获奖由团队第一负责人进行申请,其他成员不得重复申请,成员只认定我校在校研究生)。

    (二)优秀学术成果团队成员的位次权重由申请人导师(高水平竞赛为该竞赛指导老师)牵头,重点根据每位团队成员的贡献度对位次权重作出合理分配,整个团队成员位次权重之和不能超过1。权重确定后在之后的综合测评计算和评奖评优中不得进行改动。导师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定并签字报送至各培养单位。老师、已经毕业的研究生、我校本专科生和留学生、非我校人员等不参与权重分配。

    (三)2024年的检索论文按照中科院大类分区2023年升级版进行认定,2025年的检索论文按照中科院大类分区2025年升级版进行认定。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执行2023版,CSSCI期刊目录执行2023-2024版。

    (四)获得推荐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校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校已发放相关奖励,且从去年开始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不再划分档次,因此,2024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奖励标准由学校视情况统一确定。

    (五)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按申请时的最高奖励认定。

    (六)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研究生本人提供的材料不实、作假或获奖后重复申请同一奖项,取消本次评选资格,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174号)给予相应处分。

    (七)申请人须准确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因填报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认定,责任自负。


    生命与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56

    附件1:××学院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获奖人员统计表.xlsx

    附件2-1: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信息统计表(理工类).xlsx

    附件4:××学院××同学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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