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5〕46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奖励条例》中对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的规定,做好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以参评班级总数和参评总人数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名额详询辅导员)。
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鲁理工大党办发〔2022〕10 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第六款和第七款之规定,退役复(入)学学生在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获得“嘉奖”的,奖励600元(从学院单项奖经费中优先列支)。退役复(入)学学生在复(入)学后第一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的,授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名额。推荐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退役”。
4.学生在最近一次体质测试中未及格,即为未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符合评选条件。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在处分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结果报送
1.本次评优工作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7)。
2.10月31日上午11点前,各班按照要求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附件1),将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报至13教260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099162910@qq.com。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人选须经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推荐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学生组织”。
2.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学院学生组织”。
二、关于第八届十佳班集体、校长奖学金(第二十二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奖励办法》中对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的规定,做好十佳班集体、校长奖学金的组织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校长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召开评选会(学生代表不少于本院本科学生人数的10%且须涵盖全部年级)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1名学院候选人。
3.学院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和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校评选。
4.入学未满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结果报送
10月31日11点前,将附件2内各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辅导员,报送要求见附件2内《“双十佳”评选材料汇总表及要求》
附件:
1.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
附件1.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zip
2.十佳班集体和校长奖学金(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
附件2.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zip
生命与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