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展现我校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良好风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建功“十五五”、奋进新征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共青团评优工作,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评优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比例
1.本次评优共设立“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表彰项目。
2.请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鲁理工大团发〔2020〕9号)(附件1)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精心组织评选。在此基础上,要体现“全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重点肯定“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学社衔接”“对标定级”等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到位、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以及在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表现突出的团组织和个人。
3.评选比例按照2026年3月份各学院团员、团支部统计数确定。
二、工作说明
1.优秀团干部数原则上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本着选优秀、促工作的原则,对于成绩不符合、任职期限不够等情况的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名额可以空缺,每个团支部推选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
2.“红旗团支部”从各年级评选出“优秀团支部”的团支部中产生;“优秀团员标兵”从各年级评选出“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团干部”中产生。
注:各年级拟推荐的“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标兵”还需填写“红旗团支部登记表”或“优秀团员标兵登记表”,各年级最多各推荐1个。校团委将组织评审会,通过公开答辩、评议方式评选产生“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标兵”。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共青团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激发团组织活力的有效抓手,各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2.严格程序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参与,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各类评选结果需要通过信息公开渠道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将组织审核,凡在评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违规上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记入档案。
3.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年级于4月8日16:00前完成所有项目的评选事宜,并按照以下要求报送,逾期不候。
纸质提交材料
1.材料明细:附件(3-5)(其中,附件3、5必报,附件4选报)
2.报送地点:学院13教260室
3.报送要求:以年级为单位集中报送
电子报送材料
1.材料明细:附件(3-5)(其中,附件3、5必报,附件4选报)
2.以年级为单位压缩打包(备注好专业班级姓名)
3.接收邮箱:1099162910@qq.com
附件1:鲁理工大团发〔2020〕9号: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登记表.docx
生命与医药学院团委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