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
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国家奖学金在省级评审和校级评审时均实行差额评审。其中,国家奖学金学院拟推荐人数为4人,省政府奖学金学院拟推荐人数为2人。
二、总体安排
(一)9月16日,学院启动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9月18日前,符合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且有意向申报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生命与医药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最晚于当天(9月18日)中午12:00前,按照“专业班级+姓名+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申请表”样式备注后,发送邮箱:2678225875@qq.com。各参评人在同一时间内要参与班级民主评议,所有的纸质佐证材料(班级民主评议票据(详见附件3)、获奖证书、专利等复印件)在同一截至时间内交至13教213进行初审,逾期不候!!!
(三)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拟于9月22日前(具体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召开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会,确定学院推荐人选;
(四)9月24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建议名单以及所有参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评选材料上报学校;
(五)10月9日,学校召开国家奖学金校级评审会,确定校级推荐人选;
(六)10月9日-16日,学校对国奖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并将相关评审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七)10月下旬,向各学院反馈省级评审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八)10月下旬-11月上旬,学院确定省政府奖学金人选,并上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答辩评议
1.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原则上包含系(部、室)主任、专业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
2. 公开答辩评议。学院组织由全体评选委员参加的公开答辩评议会,由候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评选委员会成员可以就候选人情况当面进行质询。答辩评议会由副书记主持。
3. 评选委员会评议。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评议,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排序,形成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二)公示审批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年级在组织动员过程中,必须宣传到位,广泛组织动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时限和评选条件报送材料,如报送材料经评审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
(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期间,学校和学院同时开设反馈监督渠道,专门接收有关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举报、监督:
学院——电话:2781933/2786112;
电子邮箱(sdutsmtzzh@126.com)
学校——电话:2786668(内线86668);
电子邮箱(xszzglzx@sdut.edu.cn)
附件1:《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pdf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院级评议建议名单.xlsx
初审:赵泽涛
复审:王晴晴
审核:杜兆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