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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山东理工大学第八届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1浏览次数:507

    学校启动了山东理工大学第八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推荐一名候选人,请有意参与评选的同学1013(星期四)上午12:00之前将《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交到学院团总支(13#241)。

    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十佳大学生是学校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要求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考评位于班级前20%,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校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一)学习成绩优异,且在学校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学习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省以上各种学习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贡献的学生;

    (二)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获学校学生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生科研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三)具有文艺特长,多次组织校内大型文艺活动,或两次在校级文艺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文艺大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为学校文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具有体育特长,在校运动会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或连年在校各类球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主力队员,或在省以上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体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四)具有写作特长,作品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且两次在校级各类征文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为学校宣传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五)具有组织特长,担任学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且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所在班级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或连续三次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六)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院(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单位表彰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七)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做出贡献的学生。

     

    附件: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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