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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生命-团总支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378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业教育,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赛由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和研究生院联合主办。

    请各学院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赛事的各项工作,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一、竞赛宗旨

    “挑战杯”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旨在提升我校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育团队协作意识,浓厚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努力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心、过硬社会竞争力与创造力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竞赛内容

    大赛下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部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项目申报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 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 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四、日程安排

    整个大赛分宣传准备、院级初赛、校级复赛、终审决赛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1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

    团委下发竞赛通知;学院配合学校组织系列培训宣讲,广泛动员学生利用暑期时间积极准备项目。

    (二)院级初赛阶段(2021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

    各学院团总支参考《评审工作基本原则及评分标准》(附 3)组织院级初赛。初赛可采取作品文本评审、公开答辩、 路演等形式。评审结束后,学院根据评审结果按顺序填写《学 院作品汇总表》(附件 5),同时按照复赛推报名额分配表(附 件 6)择优推荐校级复赛项目。

    所有初赛项目电子版材料(Word 及 PDF 版)发送至邮箱:

    twkczx@163.com,推荐复赛项目材料需另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至大学生艺术中心 227-2 室。作品申报材料和《学院作品汇 总表》请于 11 月 12 日前提交。

       (三)校级复赛阶段(2021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

        团委组织开展校级复赛评审,经校级评审筛选出入围终审决赛作品。各学院结合评审意见对本学院优秀项目进行打磨、完善。

       (四)终审决赛阶段(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4 月)

        团委进行大赛的后期培训,各参赛团队的信息跟踪,落实风险投资,进行决赛答辩和评审。选拔出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赛,同时进行作品和文本的进一步完善工作。

    五、参赛要求

       (一)各学院在层层发动的基础上,认真选拔。以第一作者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学院参加院级初赛;

       (二)每个团队人数不可超过 10 人(一般由 3 到 10 人组成),鼓励结合学科特点跨专业、跨学院组队;

       (三)团队的负责人填写大赛项目申报表,并按照大赛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提交申报书及参赛作品,参赛作品附在申报书后,无需装裱,作品上交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报名情况如实填写附件大赛作品汇总表;

       (四)创业计划竞赛鼓励学生以高新技术产品项目为基础,设计商业计划书参加比赛,尤其鼓励学生自行开发或参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参赛,社会服务项目则要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地方市场前景;

       (五)每项作品指导教师 1-2 名,注意区分指导老师(不一定有知识产权)和技术持有人(持有知识产权)的身份,指导老师需了解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规则,熟悉创业计划的各项内容,具有全面指导创业计划书创作的能力,而技术持有人一般作为创业团队的一员,技术入股;

       (六)如果团队项目是建立在非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的基础之上,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团队必须及早与技术持有人签署一项开始是虚拟,但在成功之后必须实施的协议,划定技术持有人在公司中占有的股权或者作为

    技术转让而应当作价的金额。

    附件3 评审原则及标准.docx

    附件1 竞赛章程.doc

     附件2 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 竞赛参赛指南.doc


    附件5 学院作品汇总表.doc

    附件:1.竞赛章程

    2.参赛项目申报表

    3.评审工作基本原则及评分标准

    4.竞赛参赛指南

    5.学院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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