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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2760


     各班级:

     为了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进行集中评选发放,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为做好2021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我院有关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

    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

    4、坚持择优和助困的原则;

    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二、2021年度集中评选的各类奖助学金(见附件1:《2021年集中评选的各项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表》)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山东省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候选人在成绩方面有明确要求。

    2、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测评情况进行评选。

    3、其他各类奖助学金(含单项奖)由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自由申报。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详细见附件1-12021年奖助学金评选项目材料报送汇总表》)

    11013前辅导员或班主任召开年级工作会或班会,完成各类评奖的布置工作;

    210月15日上午10:00前,各班级收齐本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1)、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1)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13#263,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后再由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以班级为单位统计至《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附件2-3),《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3-2)于1018日下午17:00发送至邮箱2432506648@qq.com各班级在填写统计表格时需严格按照表格原有格式进行填写,文件以班级命名);

    31022日前,个人自主提出各类奖项的申请材料上交班级,由班级统一收齐于1022日下午15:00之前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13#263

    4、各项奖项评选后两天内将会将各类奖项候选人学院公示;

    511-12月,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按半年计划下达,宣传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

     五、学院评选程序

    1、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解答学生的问题,评选的基本情况张贴在学院和学生公寓布告栏,确保每一个学生全面了解信息。

    2、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结合学生实际和自己的意愿,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3、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4、除国家(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各奖项申请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

    5、国家(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1)辅导员主持召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班会,介绍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要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要有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不能少于小组总数的30%,原则上不少于7-11人,评议小组人数应为单数,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

     (2)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全面掌握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的不同条件要求,依据申请人员客观现实情况,公平公正评议,将评议结果存档。

     (3)辅导员为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班级评议小组再次评议。

    6、各类奖助学金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

    7、经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原则上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实施,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资格。

    2、评选条件中的不及格科目不包含选修课和双学位。

    3、根据上级相关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对于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的省内和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含脱贫享受政策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以及今年受洪灾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凡申请国家助学金,原则上要评为最高档,未被评为最高档,需学生本人提交书面说明(详见附件2-4)。

    4、严禁拉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现象,一旦发现,学院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如对评审办法、程序、结果等存有疑惑或异议,欢迎广大同学据实实名反馈或举报。

    学院层面:受理人:翟静涛(办公室:13-260);蒋育忻(办公室:13-261);李超(办公室:13-260;陈颖洁(办公室:13-261)。

    监督电话:2781933,邮箱:sdutsmtzzh@163.com

    学校层面:监督电话:2786668(内线86668);

              电子邮箱:xszzglzx@sdut.edu.cn

    5、填写各类《申请表》、《评审表》、事迹材料(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课外活动等),认真填写,注意格式规范(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间距,段首空2)。注意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时间要求,过期不候。      

    附件1:2021年集中评选的各项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1-1:2021年奖助学金评选项目材料报送汇总表.xlsx

    附件2:山东省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2-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3: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xls

    附件2-4:关于放弃国家助学金最高档次资助的声明.docx

    附件3: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3-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xls

    附件4:科技创新奖学金.rar

    附近5:万周、姚福生特困奖助学金、义和车桥、修文申报.rar

    附件6:慈心助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6-1:2021年度慈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生命与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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