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及全体任课教师:
为切实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修订的《山东理工大学课程安排及调停课管理办法》(教务函[2021]183号)要求,现就强化调停课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所有授课活动均须按既定课表开展。确需调、停课的,须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到教学办公室进行调、停课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二、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组织专项督导组,对理论课、实验课开展常态化巡查,针对日常教学运行、调停课及补课等的检查结果纳入学院年度任务考核。
三、全体教师须强化教学主体责任意识,对未经批准擅自调停课的行为,将根据《办法》严肃处理。
生命与医药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